经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体集中学习相关政策文件《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》以及学生资助体系其他相关管理规定,并且根据学生申请提交材料,班级通过公平、公正、公开认定并公示,学院初审合格,食品检验检测技术2332班张景钥、食品检验检测技术2232班彭含韵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,现予以公示,公示结束向学校上报。
为体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请联系王老师15082054526,公示时间:2024年10月14日—2024年10月18日。
川酒学院
2024年10月14日